菏泽将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抽考
考试不及格,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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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3日讯(记者 张建丽) 3日,记者从菏泽市法制办获悉,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菏泽将在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中按10%的比例抽取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抽考涉及64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1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不及格的,行政执法证不予审验,建议所在部门调离执法岗位。
  据介绍,近日,菏泽市法制办、菏泽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抽取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按10%的比例抽取所有市直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抽考将涉及64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1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
  记者了解到,考试将在13日进行,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论述;《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通知》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知识抽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参加。除按照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10%确定参考人数外,还要按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抽取,即: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一线执法人员各占三分之一。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抽考情况由市法制办、市监察局联合进行通报。凡无故缺考、替考或考试作弊的,一律进行通报;考试不及格的,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考试成绩录入行政执法档案,综合考试平均成绩前10名的进行表彰奖励。抽考情况和考试成绩作为本单位依法行政年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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