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装修反目经调解握手言和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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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周衍鹏) 彭某和张某分别住在同一居民楼的四楼和二楼。2012年,彭某家的暖气管道漏水,导致张某家中的壁橱、墙壁等被淹。两年来,张某多次索赔未果。10月,张某将彭某告上法庭。日前,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彭某同意赔付张某6000元。
  张某与彭某是多年的邻居,同住平度市某小区同一栋住宅楼同单元,张某家住二楼,彭某家住四楼。2012年11月,彭某找人改装家中的供暖设备管道时,因暖气片未拧紧螺丝,结果在供暖试压时,管道发生漏水。最终水又渗透墙壁,滴到了家住二楼的张某家中,导致张某家中的壁橱、墙壁、窗台等全部变形损坏。张某曾多次找彭某协商赔偿事宜,但两年来一直未能达成一致。今年10月,张某一纸诉状将彭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财产损失15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彭某承认曾找人改装过家中暖气设备,但并没有发生漏水现象;即便管道发生漏水,首先受影响的应该是三楼住户,而不是二楼住户。因此,彭某始终坚称,原告张某的房子被淹与他没有任何关系,拒不赔偿。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得不可开交。
  平度市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认为,判决容易伤害邻居之间的感情,促使两家和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矛盾。为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多次找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面对争执不下的双方当事人,法官多次明法晰理。经法官调解,双方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彭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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