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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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宋广杰 闫道举) 记者从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参保职工的正当权益,莱芜市人社部门医保经办机构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今年1至9月份,全市转移医疗保险关系517人,其中转入355人,转出162人。
  自2010年开始,按照省人社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莱芜市医保经办机构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机制。专门设立了医保关系转移窗口,建立医保关系转移登记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及时记录更新流动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切实保证参保职工医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为完善参保信息,加强转移档案管理,对由外地转入人员认真核对历史缴费信息,对参保证明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市外转移通过挂号信函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参保职工。今年3月,人社部社保中心成立了由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牵头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第2部分:医疗保险》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莱芜医保经办机构作为该工作组7家成员单位之一,积极参与了各项标准的制定和讨论工作,为下一步国家标准的出台提供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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