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快处理,你会拍照取证吗
张店交警:照片拍不好影响理赔和责任认定,别忘拍现场参照物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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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杨丽 徐建彬) 自12月1日《淄博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本报接到许多市民来电,询问应该怎么拍照才符合要求。张店交警大队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介绍,早晚高峰期轻微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后,缓解了一起小事故长时间压车的现象。“部分事故车主对第一现场照片拍摄不规范,为后续保险公司理赔和交警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近两天处理的交通刮擦事故中,确实是有一些事故第一现场拍摄的照片不能明确显现现场情况,有的事故照片无法辨认现场环境,有的照片对于刮擦位置拍摄不够清晰。
  交警提醒,至少拍摄三张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照片要清晰,能够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拍摄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为此张店交警特别模拟了一起两车发生刮蹭的现场,通过图片的形式,更加直观地说明如果发生此类小事故应该怎样拍摄照片(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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