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生涯:
从未向同居女子透露姓名及来历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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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某被捕后很快便供认了自己15年前犯下的杀人案,对2011年在佛山犯下的强奸案亦供认不讳。
  据其回忆,作案后,他认为两人已死,无人察觉他是凶手,当天早上装作毫无异状去上班。但听说女孩未死,当天上午便带了几百元现金,骑自行车去了张店,后转车去临淄,又经临淄逃往临沂。最终在临沂坐上去往广州的大巴车。
  马某来到广州之后,变换了多个暂居地。几个月后,才在佛山落脚。15年来,他隐姓埋名,从未与家人联系过,别人问起来,他只说自己是山东人。久而久之,别人便称呼他“山东”。马某在建筑工地干体力活为生,在工友眼中是个虽孤僻但还算不错的人。
  2004年,马某认识了一名寡居的女子,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人同居。2011年,马某趁同居女子不在家,对该女子18岁的女儿实施了强奸,随后消失。据马某同居女子回忆,虽然两人形同夫妻,马某却从未向其透露姓名及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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