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闹不清 买车遇麻烦
三千元钱打了水漂不说,还赚了一肚子气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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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贾晓雪) 因不清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交完定金后因家里买房急需用钱想退定金时却遭遇4S店拒绝。近日,市民高女士在枣庄雪佛兰4S店看车时被销售人员告知活动当天预交定金可以享受购车特殊优惠价格,但是在交完钱之后却被告知这个定金是不能退回的。
  “因为对法律不了解,也不知道‘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交钱之前我问销售顾问是否可以退回时,销售人员并没有正面回答,交完钱后才告诉我这个钱不能退回。但是我有明确地跟销售顾问说这辆车不一定买所以不要下单子,得到15号左右才能确定,到时候会给销售人员打电话。”高女士说,“因为家里买房子需要用钱,想拿回自己所交的定金,但是去4S店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却与之前大相径庭,当我说要用法律来维权时,工作人员跟我说去哪里维权都没用。”随后,记者致电雪佛兰枣庄金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姓刘的经理告诉记者,按理说合同上写的是“定金”这个钱是无法退回的,但是由于高女士之前有明确表示不让工作人员下单,所以这笔单子是不成立的,具体解决办法高女士可以去店内与工作人员协商。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高女士在查阅相关材料后才发现,合同上写的是“定金”,得知自己的钱无法退回,高女士说自己甘愿承担责任。
  在采访中高女士表示,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多,在购车前没有看清楚合同上的相关规定才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我想在这里提醒其他的消费者,买车前一定要搞清楚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不确定要买哪款车,一定不要先交钱,否则自己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高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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