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以身试法,胆从何来
2014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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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建光

  近日,一则“广西一运管处长公车旅游、收礼”的帖子,出现在国内各大网站论坛。网帖显示,广西河池市交通运输管路局车辆运输管理处主任韦某,在工作期间出去打球、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出去旅游。相关负责人称:“韦某还在试用期内,具体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12月17日中国青年网)
  如果调查结果证明举报内容属实,无疑应该对涉事者进行严肃处理。一个“试用期”的干部,以身试法,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违纪,我行我素,说明目前相关部门对八项规定的落实还有漏洞,还有值得反思之处。从报道内容看,该干部的行为属于明显违纪,然而当地监管部门却一直没有“察觉”,而据相关报道,即使在当地纪委部门已经接到举报信息的情况下,调查结果仍迟迟没有出来。
  “试用期干部”以身试法事件,最终会水落石出,但是事件折射出的问题却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目前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落实八项规定绝不能打折扣,必须形成一个对违纪干部有震慑力的高压环境;相关的监管不能总处于被动状态,必须主动出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对干部的约束力;对于公民举报须及时反馈,不能总是等到“调查清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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