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轮摩托活塞连连出问题
商家以超保修为由拒保修引消费者不满
2014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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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7日讯(本报见习记者 邢敏 记者 任磊磊) 近日,市民王先生给本报“有事您说”打来电话称,他在位于钱铺的福田专卖店购置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不到两个月维修了三次。11月中旬到第四次维修的时候,车行却告知王先生要自费进行维修。
  “前三次都没要钱,为啥到第四次的时候要收钱才给修呢?”王先生很不解地向记者说道。今年5月23日,王先生在福田专卖店购置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不出两个月,三轮车上钢控活塞陆陆续续出现了问题。两个月的时间内,专卖店为王先生免费修理了三次。近半个月来,三轮车上的钢控活塞又坏了,王先生准备再去福田专卖店进行修理,专卖店负责人却告知超过质保期,要王先生自己花费80元进行修理。
  “行驶一万公里内且没超过六个月,我们是可以保修的。超过六个月,我们是不保修的。”记者采访到了福田专卖店负责人刘先生,他告诉记者,《保修手册》上很清楚地写到在一万公里且六个月内,他们对车子损坏的零部件进行免费维修。对此,记者查看了保修手册确认了店家的说法。不过,由于王先生的三轮摩托车里程表已经损坏,指针停止转动,仪表盘停留在3528公里,无从断定其行驶公里数。
  不过,福田专卖店负责人刘先生提出,王先生没有正常使用三轮摩托车,且对三轮摩托车安装了挡风棚,影响了发动机散热。为此,王先生不认可这种说法。
  不过,记者查阅了《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摩托车“三包”有效期为一年或行驶6000千米。同时《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其他农机产品的整机三包有效期及其主要部件或系统的名称和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且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
  据此,商河县消协方面表示,汽车销售专卖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售后保修。如果《保修手册》与国家法规相悖,应以国家法律为准。“就维修问题,如果车主和车行自行协商不成,可申请工商部门进行协商。工商部门协商无果的话,可以自行选择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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