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正式运行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创业群体入驻可享优惠政策
2014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王海龙) 记者从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获悉,莱山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中心鼓励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实习期在校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入驻园区,初创业或已创业者均可提出入驻申请,并享受房租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多项优惠扶持政策。
  据介绍,入驻孵化基地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创业群体,可享受创业场所100㎡内办公场地租赁补贴。其中,第一年享受100%的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的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的房租补贴。超出部分按面积收取实际租金。延展期房租按实际办公面积交纳。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入驻孵化基地创业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