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非法周转10吨劣质柴汽油
2014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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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7日讯(通讯员 颜红兵 张宏洲 记者 杜雅楠) 2008年起连续6年非法收购、储存、销售汽柴油。12月16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仇某、李某、于某三人被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在拉网式排查和调查中了解到,2008年以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仇某、李某、于某先后在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情况下,分别通过在家中、村口或路边等人员密集区非法设置汽油、柴油存储罐,大量囤积通过多种渠道购入的劣质油品,长期零散销售给周边有需求的群众。三处非法汽油、柴油共存储、收购、囤积劣质汽油7吨、柴油3吨给周边群众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该案件为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深化公共安全监管“五项整治”行动后查处的第一起刑事案件。记者了解到,为深入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危爆物品引发的案事件发生,自12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公安部门在全区范围开展危化品安全整治行动。从严、从紧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控,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了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逻排查,积极摸排路边汽油、柴油收购销售站点以及乡村零散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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