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拟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政府买单,“无主病人”、“无钱病人”无需再等钱救命
2014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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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唐菁) 近日,本报关注医院“绿色通道”先救人背后的无奈,以及“无主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方面的缺失等问题。17日,记者获悉,淄博市有望在近期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急重危伤病、身份不明确或者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补助。
  “截止到11月份,医院2014年未缴清的医疗欠费已达300多万元。”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科科长何晓晨介绍。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现在医院碰上急救病人,都会全力去抢救,可是命救回来了,医疗费却找不到人来承担,每个医院都有一本医疗欠费账,而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反映医疗欠费情况日益加剧。
  据了解,那些“无主病人”、“三无病人”及少数确无支付能力的人群,医院不可能一直当“冤大头”。为了给这些“无主病人”提供及时的救助,病人需要政府的救助,也需要财政的支撑。早在今年3月底,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出台《山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将急需救治的无主、无钱病人列入基金救助对象,通过配套制度引导医院先治病救人。
  市卫计委有关人士表示,淄博市有望在近期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定落实本地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淄博市将通过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设立淄博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按规定用于身份不明确或者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补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费用。
  应急救治阶段结束后,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助下设法查明欠费者的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应当及时追讨欠费。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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