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姓名隐身份借谈对象施诈骗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2月3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谎报姓名、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借与离婚女谈对象为名,骗取信任,实施诈骗。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庆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2012年1月至同年5月,31岁的许庆斌自称许来武,并虚报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与该市离婚单身女刘双谈对象,在逐渐取得刘双的信任后,许庆斌先后以做生意、修车等名义数次向刘双借款7.1万余元。2012年底,刘双数次催促被告人许庆斌还借款,许庆斌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更换手机号,使刘双无法联系到他,无奈,刘双找到虚报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方知受骗,被害人刘双选择报案,公安机关对许庆斌上网追逃。2014年9月18日,被告人许庆斌在济南市一招待所被抓获归案。 
  法院庭审后认为,被告人许庆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他人陷于错误认识,从而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庆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