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责任状,助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菏泽卫计委与8个试点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责任书》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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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3日讯(记者 李德领) 3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的跟踪评估,菏泽市卫生计生委组织8个试点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15家改革医院,集中签订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2012年时,在第一批医改试点县(市、区)中,单县成为菏泽首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改变“以药养医”模式,以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14年7月30日,省政府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了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从10月1日启动实施综合改革,取消全部药品加成。其中,菏泽巨野、定陶、鄄城、成武、东明、郓城、曹县被纳入第二批医改试点县(市、区)。
  为便于监督和考核,菏泽市卫生计生委对各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格式和基本标准进行了统一,分中、西医两类。各县区结合实际,根据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参考上年度指标值,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值、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责任书内容包括基本要求、主要指标两部分,并附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包括满意度评价、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与使用、控制医药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六大部分22项指标。
  “各试点医院承诺将认真落实目标管理指标,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自评报告,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卫生计生委。目标责任书将作为省、市考核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菏泽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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