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修成“豆腐渣”施工单位受处罚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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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蓝娜娜) 3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存在路面掉渣等质量问题的镇江路整治项目涉及单位进行通报,责令该项目代建单位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单位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合同价款2.5%的罚款,并被责令对不合格路段返工处理。
  根据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下发的《关于近期部分道路整治项目质量问题的处理通报》,镇江路等道路整治项目存在路面掉渣等质量问题,因此对代建单位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生产厂家青岛冠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处理通报,责令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合同价款2.5%的罚款,并责令其对不合格路段返工处理;对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处以监理酬金3%的罚款;给予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年度考核和当年内参加投标时扣分的考核处理;收回青岛冠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材料登记手册》3个月,责令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予恢复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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