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房租新规继续发酵
日照部分房产信息查询不再收费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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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李玉涛) 上周,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就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一项规定“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备受关注。记者从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日照将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根据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就需要提供“租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承租人和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日,记者从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日照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通知,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时,需要到房管部门出具承租人和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将不再收取费用。
  据了解,去年以来,日照市房管局立足房产档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房产档案查询工作便民化,服务社会民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日照房管局结合房屋档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对新办房屋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随办、随拍、随录,实现了房屋权属档案全部数字化,全部房屋权属档案的主要信息入库率达到100%。房产交易大厅专门设立档案查询窗口,为需要查档服务的单位、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档案查询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去年5月,该局启用了新版房产登记状况证明,将原无房证明、已登记房产证明内容整合,一个证明列明查档申请人全部房产登记状况信息,并增加了二维码加密防伪功能,地税、银行等部门通过扫描枪及专用解密验证软件即可读取信息、辨别真伪,使房产查档证明更加安全、便民,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2014年该局对外提供档案查询25011人次,出具各类房产证明204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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