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不合格 仨企业被通报
各部门联查,已收缴三千余万头非法烟花爆竹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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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3日讯(记者 李泳君)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的销售也开始活跃起来,烟花爆竹的质量事关安全,不容马虎。近日,省质监局公布的2014年第4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枣庄三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因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被通报。
  其中,滕州市双龙烟花爆竹厂规格型号为70响C级的产品,其标志和药种药量不合格;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烟花鞭炮二厂规格型号为120响C级的标志和部件不合格;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葫芦套村鞭炮厂产品规格型号为45响C级的标注、包装、药种药量不合格,这三家均被通报。据悉,省质监局在2014年第4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山东省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烟花爆竹产品。抽查发现有8家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结构和材质、燃放性能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为了保障烟花爆竹的安全,近日,枣庄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及时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21人次,检查企业112家次,整改消除隐患116条,发放各类“打非”宣传材料800余份,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3000余万头,捣毁非法生产、储存窝点7处,治安拘留12人,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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