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羽绒服换号被店家拒绝
“就这点钱还换它干吗”
2015年0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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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4日讯(见习记者 于悦) 近日,有市民反映称,自己在泉城路一家专卖店购买了两件羽绒服,因号码不合适想要更换,店内虽规定七天内可换,服务人员却不予退换。
  雷女士于1月28日晚在泉城路361度旗舰店购买了两件特价男式羽绒服,拿回家给家人试穿时发现尺码不合适,于是第二天就拿回去换。
  “他们店里就写着可以退换的,我只是换个大小码,以为肯定可以的。”雷女士称,“但服务人员当时的态度特别恶劣,上来就跟我说不能退也不能换,也不做任何解释。”
  雷女士称,当时接待她的服务员说“一共就这点钱,还换它干什么”。雷女士再三追问,对方表示已经没号了,不给换。“本来也没有多少钱,我想着不能换就算了,但他们态度太差了,让人很生气。”
  3日,记者在这家店里看到,收银台的电脑上的确贴着一张“温馨提示”,写着三条退换货告示:凡不污不损、不影响再次出售的商品,七天内凭单据,本店给予更换一次;凡属使用、洗涤不当的商品及处理品,不予退换;无质量问题的商品,不予退货。
  针对雷女士反映的问题,该店的客服人员回应称,一般情况下七天内衣服都可以包换的,但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三楼是特卖店,一二楼的商品都是可以换的。”
  但特价商品不能换也不是硬性规定。“如果是真不合适,有号的情况下,我们肯定也会给换的。退肯定不行,但直接说不给换不大可能。”该客服人员称,“我们也不知道当时是谁接待的她,不了解现场情况,要是她不坚持退货,我们会满足顾客的要求。”
  如今换货期限已过,该工作人员称,会与雷女士联系,向她解释清楚衣服的退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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