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再议医疗纠纷
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迫在眉睫
2015年0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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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问题日趋激化,数量上也呈逐年增加趋势。今年,医疗卫生界政协委员在首场讨论上,再次热议医疗纠纷,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成为他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建联合调解机构
  政协委员 刘军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现在医疗纠纷问题日趋激化,各院院长还充当着‘灭火队长’的角色。”政协委员刘军在小组讨论上说,医疗纠纷涉及面广,处置难度大,要处理好医疗纠纷,建立医患之外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很有必要。
  如同刘军在提案中提到,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处理结果缺乏公平和可参照性,容易激化矛盾;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调解,患者普遍不信任;法院诉讼所需时间较长,费用较高。他认为,每个县市区都应该由政府出面牵头,建立由司法、医学、保险等多个相关单位参与的完善机制,把这件事做好了,对“依法治医”也有好处。
  刘军建议,成立由司法、法制部门牵头的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作为医患之外的第三方,与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既不袒护任何一方,又可以缓冲彼此的对立情绪,利于纠纷的化解。
各县市区都应积极争取
  政协委员 尹丽霞
德州市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
  在4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上,政协委员尹丽霞与委员们讨论了医疗纠纷问题。她认为,解决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很难冷静地坐下来解决问题,由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是最好的办法。
  “对于各个医院来说,医疗纠纷是避免不了的问题,纠纷是患者对医院的不满引起的,解决的时候,若患者一方直接和医院对峙,那问题很难解决。”尹丽霞说,如果有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解决问题时,就是一个相对公正的立场,缓冲双方对立情绪,对于解决医疗纠纷有很大的帮助。
  尹丽霞说,2013年德州市医调委成立,由司法部门介入,有法律顾问、各个医院专家库成员等组成,医调委成立后,对于解决这种医疗纠纷很有帮助。但是,目前各个县市区还没有形成这样的机制,而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各县市区都应该争取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
完善机制化解医疗纠纷
  政协委员 苗建东
禹城市人民政府顾问
  4日下午,政协委员苗建东在医疗卫生界政协委员首场讨论上,讲起了自己对医疗纠纷的看法。他认为,医疗纠纷对于医院来说,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对于医护人员来说,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情绪,而这样的影响都很可能使其在后期工作中产生更大的失误。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医疗纠纷,社会各界很容易就倾向于同情患者及患者家属,矛头都指向院方。”苗建东说,一有问题就想到医院闹,这样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影响了其他人正常工作和就医秩序。其实,医院能有正常的工作秩序,这应该是底线,不能被打破。
  苗建东说,成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这个问题一直在讨论、一直在说,但是各县市区还没有很好的办法,没形成完善的机制。而要快速化解医疗纠纷,维持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很有必要。
严格经济制裁打击非法行医 政协委员 王剑发
  现在一些民营医院虚假宣传,夸大疗效,让患者无所适从。德州市政协委员德州学院医学教授王剑发提出,卫生局应该加大管理力度。
  王剑发调查了解到,德州城区的几家民营专科医院沿街散发的广告杂志,内容和图片涉黄、不堪入目,广告严重失实,以其宣传的极低价格误导患者,一旦患者陷入医院为其制定的医疗方案,就只能乖乖听从医生的安排,掏光自己的血汗钱。
  另外,相当一部分民营医院人才匮乏,医生头衔极多但多数是假的。在这些虚假的包装下其诊疗操作却极不规范,医疗质量存在很大问题。
  王剑发说,主管部门应从依法行医、虚假广告、医托、过度医疗、医疗质量和安全等处入手,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对查出问题的医院要坚决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采取严厉的经济制裁,退赔病人的损失、给予巨额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提高违法的成本。
      本报记者 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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