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
立查职务犯罪案133件170人
2015年0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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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4日讯(记者 侯峰) 2月4日,在泰安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苏金森作《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3件17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9件125人,渎职侵权案件34件45人。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败的指示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苏金森说,去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3件170人,其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查处土地批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9件75人。
  据了解,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等机关密切配合,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51件1299人,审查起诉案件2453件3600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10件10人,审查起诉42件73人,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6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
  “以派驻检察室建设为重点,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苏金森介绍,全市共建成33个派驻检察室,配备工作人员178名。2014年,我们把工作重心放到发挥检察室的作用上来,主动加强与辖区内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坚持走出去、深下去,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把检察工作延伸到“村头、街头、地头”。
  加强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对86起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追捕69人,追诉119人,纠正违法129件,提出刑事抗诉13件。深入开展刑事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发现违法情形375处,监督立案18件,监督撤案25件。加强监管执行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4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泰安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专门的办案机构,采取品行调查、刑事司法救助、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对33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妥善处理,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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