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调整住房公积金上下限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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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15日讯(记者 谢晓丽) 15日,记者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聊城市决定自7月1日起,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2534.4元。下限为130元。
  自2015年7月1日起,聊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的3倍,即10560元;最低缴存基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130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34.40元。计算公式:3520×3×12%+3520×3×12%=2534.40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0元。计算公式:1300×5%+1300×5%=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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