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未入住,子女无法上片区学校
市中区教育局提醒,入住后可申请转学
2016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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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入学问题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重视。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本报记者 李飞

  “我买的期房没入住,孩子能上小区配建学校吗?”日前,《市中区城区新建居住区中小学入学及转学事宜友情提醒》发布,期房业主子女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范畴。实际入住后,在所在学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未满的前提下,监护人可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期房不属于
片区学校招生范畴

  很多业主买了期房,但并未实际入住,子女能否上新建小区的配套学校?
  日前,市中区教育局发布《市中区城区新建居住区中小学入学及转学事宜友情提醒》,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并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后,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划定学区,保障学区内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按划定的学区入学。“招生范围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新建学校仅在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适龄儿童须以家庭为单位实际入住,具有市中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学区内房产地址相一致方可入学;因所购房产面积不足导致无法落户的,不符合学区内入学条件。“期房业主子女不属片区学校招生范畴。”
入住后可提交
转学申请

  持有学区内的房产证(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持与开发商签订的正规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须是适龄儿童监护人或本人的),户籍地址与学区内房产地址相一致的适龄儿童,可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持相关证明材料于招生期间到学区所属学校报名。 
  市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未能在招生报名前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入学问题。待实际入住后,在所在学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可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如学校相应年级班额已满,则不再接收转学学生。
  如对入学及转学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市中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679875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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