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下月开缴
2016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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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贺莹莹) 供暖期已经临近,近日,德城区部分小区的门口和楼道处已经张贴有德州市热力公司收缴2016-2017年度取暖费的通知。据了解,德州市热力公司收费到户小区的业主可以在10月1日后缴纳今冬明春取暖费,取暖价格未变。
  目前德州市热力公司已开通银企联网代收缴费业务,凡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热户,可选择在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的市内任何一网点进行缴费。未按时缴纳热费的用热户,自11月15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缴费总额的5‰加收滞纳金,逾期十五日,德州市热力公司不再办理用热缴费手续。另外,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的热用户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簿、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德州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缴费。
  随着今冬取暖季越来越近,各供热企业或物业会陆续将缴费通知张贴在小区楼道口或小区主要位置,市民可以及时关注了解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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