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创食安城专题会议。 通讯员 殷建波 摄
本报2月23日讯(记者 修从涛 通讯员 殷建波) 自2014年9月济南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后称“食安城”)工作启动以来,济南市创食安城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今年2月4日,济南创建食安城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省食安委正式命名济南市为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当下,济南市创食安城已到关键阶段,据了解,国务院食安办将于4月下旬开始,对全国15个申报创建的城市进行验收,6月份公布获批名单。
2月14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在高新区管委会举行,济南市食药监局第三督导组进驻高新区进行督导。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验收工作安排,今年5月要完成对第一批创建城市验收,6月食安周期间将对获得食品安全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进行授牌,扣除公示期限,验收时间或将在4月份进行。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已经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会上,济南市食药监局第三督导组组长、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学忠介绍,济南与参加第一批创建的省内其他四个创建城市,与国内副省级省会城市相比,还有差距,“如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缺乏长效机制,部分地区在省级验收后甚至出现反弹;档案资料还不健全不规范,形不成闭环。”据了解,为加强对县区工作的帮扶和指导,济南市食药局成立了7个创城督导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对11个县区进行督导。督导组将按照“全程督导、严格督导、一督到底”原则,做好创食安城工作。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志强表示,从目前高新区创食安城的情况看,创城档案仍然是短板,备查单位也存在不达标问题。为此,会上,高新区各监管所所长及助理、各片区负责人,综合办公室、执法大队、食药办负责人等,按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责任分工”对照国家验收的80多项考评要点和考评细则进行了讲解学习,会后将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据了解,为了做好创食安城工作,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项工作列入了市场监管局的KPI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