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2月23日讯(记者 赵发宁) 自3月1日起,泰安市长途班线实行实名制,道路客运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自3月1日起,市长途班线实行实名制,即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目前,各客运站都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了相应的站务系统,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了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道路客运班线实名制购票,就是在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购票人的身份信息,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
据了解,通过网络电话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信息,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愿原件。实名制查验,就是旅客进站和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和承运人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旅客及期有效身份真实信息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
根据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涉及视频图像信息的,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少于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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