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选
“五一”后签约即时享待遇
2014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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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尹明亮 通讯员 夏天 王东)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了解到,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从29日起可选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从5月1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定点医疗机构从29日起将在济南市社保局网站上公布,参保人可根据需求,就近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此次确定的济南市首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共192家,其中市三级(含部队三级)医疗机构8家,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50家,社区医疗机构134家,在本地就医的参保人自29日起,可在公布的首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一家与之签约。签约时,参保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与之书面签订《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协议书由个人留存,定点机构保留存根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签约后自5月1日起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相关待遇。
  对于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其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门规患者默认为已备案的异地门规定点医院;非门规患者默认为已备案的异地住院定点医院,不需再办理任何备案手续。如需变更,可通过相关申报单位为其办理异地门诊就医备案手续。
  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医保年度将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以2014医保年度从4月份算起,只有9个月(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期只有8个月)的时间,为保证参保人医疗待遇,门诊统筹年内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将临时按比例予以调整,下一年度恢复全额标准(见表格)。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本地就医的参保人如未选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协议,则无法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另外,参保人首次签约的,当月提出撤销签约且未发生任何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可于签约当月办理签约撤销手续,但过了当月则无法再办理撤销。
  签约从29日开始之后,对参保人首次签约时间并没有限制,参保人可视时间情况自行安排,选择满意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5月1日之后签约的参保人,只能从签约当天开始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同时需要提醒社保卡挂失期的参保人,如需签约应先携带社保卡挂失单及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医保业务经办大厅(六里山路46号)二楼门规窗口开具无卡证明,待审核后再到其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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