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获表彰
其中,一线职工不低于45%
2014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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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28日讯(见习记者 胡阳) 28日,泰安举行2014年度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为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本次表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共计100名,其中,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89名,农业劳动模范11名。
  28日,刚参加完劳模表彰大会,刚获得“先进工作者”园林工人胡凤芹就匆匆回到庙前广场给刚修剪好的花草浇水。
  据了解,胡凤芹做园林工人已经22年了,在20多年里,她从未休过双休日和节假日。“平时修剪维护公园树木和环境,做我们这行,越是节假日越忙,来玩的多了,垃圾也多了。”胡凤芹说,“每年大年三十下午能早点下班,和家人吃个团圆饭,初一我就回去上班。”
  2008年9月,胡凤芹被查出膀胱癌早期,做完手术后,她就主动要求重返岗位。“获得劳动模范挺自豪的,每天忙忙活活的,觉得日子挺好。”胡凤琴说。
  据了解,此次审核批准的企业职工、农业人选,由泰安市政府授予“泰安市劳动模范”称号;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由市政府授予“泰安市先进工作者”称号。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东平县彭集街道安村支部书记孙庆元也在这次表彰大会上获得“劳动模范”称号,他曾是个化工厂老板,每年收入超过200万。后来,他老家所在的街道党委找到他,邀请他回家乡做村支书。在他的带动下,曾经脏乱差的后进村,变成了整洁富裕的新农村。
  为解决村内稳定问题,孙庆元收回集体土地243亩、荒片89处,收缴拖欠多年的承包费113500元。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清理全村21条大小街道,整修14000米下水道,栽植5000余棵绿化苗木。为改善群众生产条件,他垫资130万元,建设了占地21亩的粉皮加工小区,村集体统一收购产品,加工户效益明显增长,集体年收入270余万元。他还积极招商引资,648亩的中药材基地落户安村。为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他还资建了现代化养猪场。2013年6月21日,又毅然将养猪场中价值1128万元的个人资产无偿捐赠给村集体,集体每年可收入近280万元。为拓宽发展门路,在安村建设300亩高标准蔬菜大棚,利用养猪场粪便做肥料种植有机蔬菜,走上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路子。2010年,安村集体无收入,负债736400元;2013年,集体收入503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3万元,2014年,集体收入已经突破830万元。
  名额分配上,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中,一线职工占比不低于45%,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占比不低于30%,科教人员占20%,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20%。农业劳动模范占11%,其中,种养殖大户应占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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