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首次资格注册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8月13日讯(记者 白雪) 泰安市作为全省第二批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11个市之一,今年下半年起开始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
  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泰安市工作安排,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人员范围是全市公办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的教师不在此次试点范围。
  申请首次注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初次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具备上述前两项条件并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表现合格,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且完成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不少于36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定期注册合格。
  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泰安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