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解读车检18项新政,9月1日前脱检车辆仍需审检
新购私家车3种情形不享受免检
2014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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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王玲) 近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车检改革18项新政,推出了私家车6年内免检、异地检验、预约检验等一系列措施。车检新政发布以来,受到车主们的广泛关注。本报邀请交警部门对新政相关举措进行解读。
  “我的车已到检验日期,为享受9月1日实施的免检政策,是不是先不用去检验了。”张店的孙女士问。对此,张店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今年9月1日实施,此前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逾期不检验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张店交警大队交警还介绍,新买的私家小型车有3种情形不享受免检政策。“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购车后长期未登记的不享受免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另据介绍,车辆免检了,车主仍需按规定领取粘贴检验标志。此次车检新政是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免上线检验的车辆每2年仍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为便于广大车主就近领取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领取检验标志的网点,如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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