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中介不使用示范文本将计入信用档案
2014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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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喻雯      

  二手房新版合同即日起将正式实施,如何确保合同的实施真正落到实处?
  27日,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长李胜伟称,首先是按照住建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次是做好规范文本的学习、培训工作,凡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再上市交易均应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在业务工作中,凡买卖双方要求使用规范合同文本的,经纪机构不得拒绝。最后,济南市房管部门受理房地产经纪服务纠纷时,凡未按要求使用规范文本的,将参照规范文本的有关格式条款予以处理,同时作为机构不良行为计入机构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示。
  济南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先杰说,为确保经营单位真正用好合同示范文本,济南市工商局和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对相关行业不平等格式条款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按照“抽查制”监管模式的要求,将格式条款的使用情况列为抽查的重点项目,发现存在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和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工商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按照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要求,凡经工商机关查处的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相关案件信息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全社会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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