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小微企业减税系统自动提醒
2014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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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王晓英 武德城) 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今年1月起可享税收优惠政策。今年1至9月,青岛地税所辖小微企业30129户,其中盈利户数8990户,8417户享受优惠,减免税额近4000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青岛市地税局升级完善了内、外网申报系统,对符合减征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系统自动进行提醒。根据纳税人(月)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缴申报数据,可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自动计算出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数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自今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系统升级后,仍有部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青岛地税将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了梳理,梳理出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及时下发《税务事项告知书》,实行“点对点”服务,催着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今年1—9月,青岛地税所辖小微企业30129户,其中盈利户数8990户,8417户享受优惠,受惠面99.64%,减免税额近4000万元。下一步,青岛地税将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化宣传,力争小微企业享受优惠“零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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