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将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4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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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赵鑫) 9日,威海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举办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会议暨开发企业年终座谈会。市区180余开发企业400多人参加。
  当日,座谈会内容包括对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说明,对各开发企业网签人员进行实务培训;讲解初始登记、预售合同备案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举行座谈会,征求各开发企业对房屋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答疑。
  近期,威海将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新版和旧版的区别,市房产交易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市房产交易处副处长刘军涛介绍,与旧版相比,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条款更加细化。比如,旧版合同对基础设施设备的约定中,并未约定设施的费用承担等内容,而新版则约定了水、电、暖、燃气、宽带等交付时的要求,并约定承担费用的责任方。“这将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刘军涛说。
  当日还举行了座谈会,以征求各开发企业对房屋登记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房产交易处定期举办“问答会”,解答房产开发企业、银行、房产中介机构的问题,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据悉,需要上门服务的市民可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市房产管理处公布7部热线电话:5206382、5287342、5198550、5198561、5198562、5198563、519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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