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专家谈如何让宪法走进百姓生活
重大仪式可在宪法日举行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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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济南泉城中学初一年级的同学来到大明湖路派出所,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本报记者 李飞 通讯员 左勇 摄影报道
     在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的根本法制保证。
  “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宪法教育、形成宪法信仰提供了载体。”对于宪法如何走入百姓生活的问题,山东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阳这样说道。

本报记者 高扩     
  纪念首个宪法日
必须大张旗鼓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自此中国又迎来了一个特殊的纪念日。届时,各个阶层和群体将会举办各类纪念活动。
  “由于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加上规范的都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有时候的确很难让老百姓感到亲近。”于向阳说。
  “有人甚至说,宪法还不如县里乡里的文件来得实在。”的确,宪法肯定不会规定今年种粮补贴是多少,医保报销比例能否再提高等具体问题。可如果组成国家的一个个公民个体都不知宪法、不认宪法,依宪治国就会沦为空谈。
  “设立国家宪法日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首先要让人们信法,尤其是要信仰宪法。”于向阳说,我国首个宪法日已经到来,我们的纪念活动必须理直气壮、大张旗鼓。
向宪法宣誓
将产生示范作用

  从2001年开始,全国法制宣传日也定在每年的12月4日。“宪法日可以看作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升级版。以后,这一天所有的宣传教育活动,都应该围绕宪法来进行。”于向阳说。
  于向阳表示,宪法教育的另一个有效形式就是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誓不仅对于被任命人员是一种心理约束,也会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示范作用。11月26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率先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日这一天,不仅要举办一系列的纪念活动,还应该对为宪法实施作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进行隆重表彰。”于向阳建议。
宪法活起来
才能融入生活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于向阳说,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宪法教育、形成宪法信仰提供了载体,再没有比这更好的集中教育渠道了。
  “宪法日的意义在于为宪法走进人们的生活打开了一扇门,让宪法活起来,不再是停留在文件上的文字,而是融入人们的生活。”
  全球很多国家都设立了宪法日,并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纪念活动。美国的宪法日是每年的9月17日,而新公民的入籍仪式也会选择在这个日子进行。挪威宪法日也是国庆日,为每年一度的官方假期。5月3日是波兰宪法日,总统会向无名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并举行授勋仪式。
  诸如新公民入籍、授勋等重要仪式选择在宪法日进行,目的是为了凸显宪法的权威。于向阳建议,我国的一些重大仪式可以考虑在宪法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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