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再清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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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是建委有审批办公室,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12个单位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了审批办公室,并且设立首席代表,审批事项一律现场办理,能现场办结的一律现场办结,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有些审批事项提速了,还有一些审批事项则直接就被取消了,政府部门割起自己的“肉”一点都没手软。改革46条中提出,自今年1月1日起,济南市行政审批事项在去年精简为173项的基础上,拟再取消30项;拟取消审批要件148项、行政备案事项27项,并形成目录向社会公布。
  这“肉”也不是随便割的,哪些该割,怎么割呢?济南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减都有着严格的规定,首先在清理审批事项时,要按照立法确定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以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为依据。凡是法律文件已调整或已明令停止实施的,对原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予以取消。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行政许可还应具有相应的实施对象、制度的适用条件,对那些济南适用对象已变化或缺乏执行条件的事项,也应当予以调整。”
  今年年初,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部分市级行政许可等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结果的通知》,调整减少水利工程开工许可等30项行政许可事项。所有调整减少的行政许可事项,都明确了实施机关,还在规范措施一栏中明确写明取消或者优化的原因。
  除调整取消的行政管理事项外,继续保留的行政管理事项也进行了公布,每一项事项都有自己的编码和实施机关。并且明确要求,要严格执行行政管理事项编码管理制度,未取得编码的,一律不得擅自实施。“这对提升政府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都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谈起编码制度,济南市政协委员、社会主义学院教育长张月琴表示。
  据了解,在年内,济南还将清理一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据济南市编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济南市刚刚完成了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为什么要进行这项工作呢?该工作人员介绍:“在《关于公布部分市级行政许可等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结果的通知》之前,济南市并没有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个概念,后来根据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凡是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合法设定依据的就属于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就是非行政许可审批,属于市本级的事项,年内就要对其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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