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供热须缴配套费
元旦前未缴费
将不可享半价优惠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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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12月3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杜兰芬) 自10月份滕州市城区住宅小区(单位)集中供热申请活动开展以来,已经有31个小区完成了供热建设费用的收取和缴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新申请用热的老旧小区居民2015年1月1日起,将按照50元/平米足额收取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目前尚未缴费的居民仍可享受半折优惠。
  截至目前,龙泉街道、荆河街道、北辛街道辖区内31个小区已完成供热建设费用的收取和缴费工作,各小区供热工程全面开工,预计约70个工作日后竣工。滕州市住建局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现在部分小区的供热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如荆河小区待供热验收合格后可提前实施集中供热,所有的小区工期都已排出。”
  而依据《滕州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1月1日起,今年新申请用热的老旧小区居民将按照50元/平方米足额收取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目前尚未缴费的居民本月仍享受25元/平方米的半折优惠,希望有意向申请用热的老旧小区居民尽快缴费。
  目前,已经完成缴费工作的老旧小区,所属街道或者居委会不再集中收取供热建设费用,有用热意向的居民可单独缴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携带房权证、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善国路19号院内东二楼C207室)审证、开具城市供热基础设施费缴费单;2、凭城市供热基础设施费缴费单到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广场东侧北辛路中路2600号)财政局窗口缴费,同时领取已缴费凭据;3、凭城市供热基础设施费缴费凭据到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解放东路789号)缴纳规划红线内供热设施设备建设费用(暂按57元/平方米收取);4、缴费流程全部完成,请保留好所有缴费单据,待供热工程完成后可凭单据接口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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