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
医院临床科室要有中医药服务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12月15日讯(记者 李德领) 15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菏泽将开展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以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使市民在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并使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
  据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范围为全市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重点任务为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院队伍建设、中西医临床协作、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开展中西医协作,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以满足市民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要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相关负责人说,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等制度;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
  各医院可围绕其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领域,选择部分重大疾病为切入点,以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攻关为原则,联合本院中医临床科室或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共同组建中西医临床协作组,开展临床协作,整合中西医各自优势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解决治疗难点,提高临床疗效。对于临床上单纯的中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的疑难病、急危重症等疾病,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进行联合攻关,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以及中药的研发等。
  在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方面,各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并配备中医类别医师。中医临床科室应为带有全科性质的医院一级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与中医治疗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
  在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方面,在中医门诊、中医病房和中药房等区域内的设施和内部装修、标识、科室简介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便于群众了解中医药知识,提高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从诊疗行为、服务方式、服务流程、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以及特定礼仪等方面,形成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