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向原被告发放“廉政监督卡”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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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孙伟力 张钰)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向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内部监督为社会监督,有效提升了法官公正、为民、廉洁司法的意识和水平。
  据悉,“廉政监督卡”上详细列举了承办法官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等18项主要监督事项。当事人可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后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目前,该院已向当事人发放卡片67张,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满意度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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