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单位买福利中奖,谁受益?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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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苏丽丽,山东兆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事纠纷、非诉讼案件等。
读者咨询
我是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年底,我为本单位的员工买福利,后来中了一台洗衣机。这台洗衣机归单位所有还是我所有?
律师答疑
应该归单位所有。
首先,你是单位的员工,而且是为本单位的员工买东西,你买东西的行为完全是职务行为或者说是代理行为,同时也是代理单位去抓的奖,所以中奖人是单位。
法律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你代买的行为很容易证明,因为你为单位买东西,需要开具发票,发票上填写的是单位名称,而不是你的名字。
最后一点事实是,一旦中奖,你也必须出具你买东西的单位的发票才能领奖,所以你也是替单位领的奖,实际中奖人是单位。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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