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试点融资增信两月发放360万元贷款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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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15日讯(记者 邓金易 通讯员 杨全新) 今年以来,宁阳县选择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融资增信。合作银行按照与财政担保金1:20的放大比例安排授信额度,10月份以来已发放360万元贷款。
  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2014年起,宁阳县被山东省财政厅确定为探索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通过加强财政金融合作,帮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缓解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增强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宁阳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工作操作办法》,单个增信对象的授信额度为200-500万元。财政担保金由财政部门出资筹集互助保证金,由增信对象在参加共保基金时,按照授信额度的10%缴纳,增信对象退出共保基金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全额或部分退回;风险准备金,由增信对象在取得贷款时,按照贷款额的0.5-1%缴纳(半年及半年以内0.5%,半年以上1%)。自10月开展试点以来,已发放贷款13笔,贷款金额360万元,试点推动了财政金融政策对接融合,探索出了金融资本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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