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荣获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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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提升社会绿化水平,推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的通知》要求,济南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评选工作。经单位申报、各市初审、协会专家复审,济南市共评选出省级“花园式单位”14个,解放路街道辖区单位山东省农业厅荣获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为解放路街道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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