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获准享受中部地区优惠政策
产业政策、项目布局及投资安排等将获更大支持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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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25日讯(记者 凌文秀) 25日,聊城市老促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纳入《中原经济区规划》范围的聊城等市县在产业政策、项目布局及投资安排等方面参照中部地区政策标准执行。
  聊城市老促会会长荣向林介绍,在聊城市委、市政府带领下,老促会做调研、提建议、促落实,终于为聊城争取革命老区政策献出一份心力。他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批示,要求省发改委会同有关市县尽快落实相关各项政策措施,列入今年工作计划。 
  据了解,国家对中部地区的支持政策,除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外,主要体现在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同,中部地区大大高于东部地区,涉及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司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建设项目。还有些中央投资只支持中西部地区。 
  此外,在产业政策方面,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也有差异,国家专门制定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聊城市、菏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享受中部地区有关政策后,将得到国家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更大支持,相应减轻地方资金配套压力,有利于加快相关领域项目建设,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政策红利。
  据了解,2012年,国务院批复了《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规划范围便包括聊城。在整体布局上,聊城市被纳入“沿济(南)郑(州)重(庆)发展轴”和“邯(郸)长(治)—邯(郸)济(南)经济带”。在中原城市群中,聊城市被定位“重要中心城市”。规划中还提出,在区域合作上,“充分发挥聊城、菏泽东向出海桥梁的作用,增强物流集疏功能,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建设鲁西内陆开放试验区”。在重大建设上,支持建设郑州至济南城际铁路、菏泽新万福河航道、泰安(东平)港等一批重点项目。然而,当时规划中并没有明确山东“两市一县”与区内其它市县一样享受国家对中部地区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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