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召开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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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5日讯(通讯员 周阳 记者 王晓霜) 24日,滨州市政协十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15年2月2日,会期四天。
  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议程、日程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15年2月2日,会期四天。进一步审议了政协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政协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情况说明,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听取了关于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工作情况的说明;审议了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各次大会主持人名单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各委员组召集人名单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滨州市委员会2014年度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名单;审议通过了《滨州市政协关于对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实行量化考核的办法(试行)》、《滨州市政协“社情民意日”活动实施办法》、《滨州市政协委员界别活动试行办法》。
  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届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1日召开,会期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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