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现”的罪与罚 不及时还款就是信用卡诈骗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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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类非法经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虚拟交易模式可能便利洗钱、影响经济数据、伤害信用卡发卡银行、持卡人本身。 
  “套现”只是对这一特殊非法经营行为的一个泛称,其本质就是虚拟交易。“信用卡持卡人虽然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费用,但透支的钱终究是要还的,如不按时还款,就面临着更高的逾期还款利息,继而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甚至上升为犯罪行为,变成信用卡诈骗行为。”民警介绍,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因此,就本案而言,民警提醒,通过彭某套现、代还、养卡的持卡人应及时还款,否则数月后可能会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记者 孙丽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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