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裕兴化工被罚56万元
这是我省超标排污按日计罚第二张罚单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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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27日讯(记者 廖雯颖) 27日,济南环保局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济南裕兴化工因氮氧化物超标被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被罚,这也是我省第二张按日计罚罚单。
  “从1月1日以来,裕兴化工一直处于氮氧化物超标状态。”济南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齐学坤告诉记者,1月16日,济南环保局对裕兴化工氮氧化物超标排污立案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济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材料基准》,裕兴化工氮氧化物超标倍数大于0.5倍未超过1倍,处以8万元罚款。“以8万元为基准,直到22日,裕兴化工仍拒不改正,所以从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次日也就是17日开始计算,我们对其进行按日计罚。连续超标6天共罚48万元。”齐学坤说,两项处罚累计56万元。
  根据环保局要求,裕兴化工除了缴纳罚款,还必须在2月初建成投运锅炉脱硝设施,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限期治理期间,一旦发现超标排污,将依法严肃处理。这意味着,如果23日之后,裕兴化工在线监测氮氧化物浓度被发现继续超标,环保部门可以另外立案,继续新一轮的按日连续计罚。
  据悉,裕兴化工先前已经多次登上济南环保局通报超标排污的企业“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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