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
凡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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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卖
  1月27日,全国60名书画家齐聚德州为德城区眼癌双胞胎挥毫泼墨,现场所作100余幅书画作品,与之前义捐的150余幅书画作品一起进行义展义拍义卖。活动全部所得将定向用于救治德城区四岁眼癌双胞胎兄弟。                      本报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刘悦 摄影报道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贺中杰) 日前,市政府印发《德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德州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运行。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为5亿元,将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等发展,凡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募集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母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市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也可视情况采取跟进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通过市场化运作,5亿元引导基金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的设立,从原有的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无偿拨款方式转变为‘市场化投资’,推动全市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同时,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更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德州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引导基金将进行投资管理模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联系行业和产业的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投资项目备选库,为参股子基金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并监督子基金投向,但不干预子基金具体投资业务和投资项目的确定。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引导基金申请设立子基金。申请者应当确定一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等条件。
  目前,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已公开征集子基金,凡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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