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拿权力向人索贿
几个普洱茶饼把科长带入泥潭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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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田园) 向学员增收费用,私设“小金库”,向驾校索贿……1月16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对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原科长许某某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2009年4月,许某某担任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科长,掌握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证照核发和日常管理、计划制定审批等权力。上任第四天,一驾校校长来到他的办公室,给他送来价值几千元的几个普洱茶饼。一番推辞之后他接受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灰色收入”。
  之后,找许某某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他收受礼品逐渐心安理得了。甚至别人不送礼他竟在考试计划上使“绊子”,不安排学员考试,以致有的驾校校长为了尽快安排学员考试不得不给许某某送钱送物。
  一驾校校长江某介绍,自许某某担任科长之后,他发现自己驾校的学员怎么都排不上科目二的考试,科目一的名额也格外少。“发短信、打电话,他说抽不出时间,或者让等消息。我找到他办公室,还是不行。”江某说,直到后来,一名员工提醒他,是不是该表示表示?于是,2010年中秋节前,江某将3000元现金送给许某某。
  很快,学员们顺利参加了考试。据了解,全市45家驾校多数都给许某某送过钱。除了收受贿赂,许某某还滥用职权,以科内经费少为由加收考试费。
  据德城区办案检察官介绍,2009年到2013年,许某某收受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其中,他个人收受贿赂40余万元;滥用职权私自收取的考试费等计80余万元。2015年1月16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对许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许某某当庭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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