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币买水果男子被罚500元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1月27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 26日,一男子在开发区长沙路路边摊点购买水果,欲使用假币被摊主识破并报警,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接警后将该男子抓获,并依法将其治安处罚。
  据车站派出所民警田力介绍,当晚7时许,市民陈先生正在长沙路夜市摆摊卖水果,一骑电动车男子停下来询问价格,说买10元钱的桔子,陈先生称好后交给该男子。男子从衣服兜里掏出两张百元钞票,称没有零钱,将一张百元钞票递给陈先生。
  陈先生接过来摸了摸手感不对,又用随身携带的简易照明验钞灯照了照,确认收到的是假币,要求该男子重新给换一张。该男子就将手里的另一张百元钞票递给陈先生,陈先生接过来验了验确认还是假币,就说:“你这张还是假钱,想骗人?”男子不承认是假币,谎称身上没钱了让妻子送过来,推起电动车准备逃跑。陈先生和附近摆摊的其他摊主一起将该男子摁倒在地。接到报警的车站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带回调查。
  在派出所,该男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姓刘,家住牡丹区,前段时间其妻子在一饭店做收银员时收到两张百元假币,老板为挽回损失扣除了其妻子的工资。刘某感觉吃了亏,就将两张假币留了下来“准备慢慢花”,不料刚一出手就被民警抓获。
  目前,刘某因持有、使用假币被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依法予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