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本地人外地人在青参保就能办门诊大病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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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李珍梅) 能否享受青岛医保待遇,要看是否在青岛交纳社保。在青有房未在青岛投保,则不能享受本地医保。27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门诊大病与异地医疗处处长魏鹏在线答疑,提醒居民,本地参保异地也可办门诊大病。
  27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门诊大病与异地医疗处处长魏鹏在线答疑。有有网友询问,他的朋友户口在东北,多年前在青购房居住,现在大病在青住院,问能否享受青岛当地人大病医疗统筹待遇?魏鹏回答,能否享受青岛当地的医疗保险待遇,主要看是否在青岛投保,若正常缴纳了青岛市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本市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住院治疗,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险卡,出院时直接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但如果是在东北投保,相关的医保待遇应该咨询投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异地医保在青是否可以办理门诊大病证?这个问题也有很多网友咨询。魏鹏说,这种“异地医保”有两种情况,一是青岛参保人在异地看病,如果办理了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的青岛市参保人,可以办理规定病种的门诊大病证,并选择一所异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二是外地参保人在青岛居住,能否办理门诊大病证需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一名网友咨询说,他已退休,现在定居在上海,患有冠心病和糖尿病,问怎样报销医疗费用?根据青岛市目前的规定,青岛市的退休人员定居在异地一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异地安置,需提供异地居住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办理异地安置后在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可以报销,患有慢性大病的,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门诊大病,办理门诊大病后核定病种在异地定点医院的门诊大病费用也可以报销。符合规定的异地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所在单位或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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