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
莱芜居民医保参保达92.2万人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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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宋广杰 闫道举) 近日,记者从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获悉,目前,莱芜市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达到92.2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迈向更高水平。2015年1月1日《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莱芜市正式结束了医疗保障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
  据了解,为解决农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障问题,莱芜市分别于2004年、2007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全市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作出了制度安排,实现了“小病及时治疗,慢性病及时防治,大病及时救助”的目标。为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保体系,更好地保障参保居民医疗需求,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列入2014年度重要工作日程,经过人社、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力工作,2014年10月正式制定下发了《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新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莱芜市正式结束了医疗保障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打破了城乡界限和居民身份限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一项制度即可覆盖全市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两类人群,最终实现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归口管理和政策待遇同城化。
  家住莱城区的李女士的女儿就享受到了莱芜市启动实施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时我接到了村里的通知,又从报纸上看到2015年居民保险缴费消息后,我立马就去给孩子交上钱了。”李女士说,“这个保险交得值,就100块钱,不能耽搁,这不,去年我女儿因为视神经萎缩,住院花了两万多元,报销了一万三千多,这个保险真实惠!”
  记者了解到,由于2014年既要完成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又要按新政策组织广大居民参保缴费,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2015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市人社部门在整合工作进行的同时,就依托整合进行了大张旗鼓地宣传,让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参保缴费准备。同时,市人社部门积极做好各项配套工作,专门成立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要求,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并对各级人社系统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目前,莱芜市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达到92.2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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