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拼顺车是好事但别收费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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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车,车费由乘客分摊,这也意味着车主向乘客们收取了费用。顺风车,则是免费为乘客提供顺路搭车便利。 
  无论是拼车,还是顺风车,优点显而易见,舒适、方便快捷、节省费用、节省交通资源、减少尾气排放、扩大社交圈……。 
  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李世成认为,拼车、顺风车行为是好事,但私家车不具有运营资格,原则上不能收费,一旦收费就涉嫌非法运营,“其实,我们并不想教条式地纠缠拼车的合法性问题,毕竟拼车不是以运营盈利为目的,区别于黑车。”拼车已成大势所趋,而且逐渐成为公益性活动,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尚且没有针对拼车行为的明确法规,“也就是说,目前的法律上还不认可拼车行为,只要收费就可认定为非法运营。” 
  李世成说,全国范围内,只有北京市去年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这个《意见》把拼车行为称作合乘,把它看做双方自愿的民事互助行为。但这个《意见》也规定,合乘是‘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分摊相应的费用’,如果临时随意合乘摊算相关费用、签订虚假阴阳合同,就是非法运营。”依据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一旦被查实就是“非法营运”,涉及市内城市道路客运,可能要被罚款1万元;如果涉及长途、班线,可能要被罚款3万至10万元。 
  此外,对拼车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拒绝理赔,理由是,拼车构成非法营运,实质上是私自单方改变了车辆作为私家车投保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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