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执法,斩断黄标车“黑尾巴”
今后环保和交警部门将联合查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
2015年0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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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门和交警联合查车。(资料片)
     本报2月4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以后交警和环保部门将联合查处黄标车闯禁行、排放黑烟、伪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斩断限行区黄标车“黑尾巴”。
  4日,青岛市交警支队下发《关于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查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后交警和环保部门将联合查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内查处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合作并不是一锤子买卖。”青岛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交警和环保两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首先是建立联合查处联席制度。各区市交警大队与各区市环保分市局对接,针对辖区黄标车禁行区域,制定联合查处工作计划,共同开展日常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工作。其次是开展联合查处集中行动。各交警大队在开展各项统一行动、集中夜查等专项行动工作中,环保部门同时派员参加,对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并查处。
  据介绍,根据规定,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对于无标车违法上路以及机动车排放黑烟等违法行为,将被给予200元罚款;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的将受到500—1000元罚款。
  据了解,去年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启用后,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车辆4200辆,全年共淘汰黄标车4.16万辆。今年,交警部门仍会定期将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等车辆信息录入智能交通系统,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实施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压缩黄标车活动空间,引导车主主动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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